
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医疗领域生态环境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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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实验室安全监管。一是加强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需按照BSL-1至BSL-4的级别进行备案管理,并重点监控水质包含的42项关键指标。二是加强人员管理,实验室工作人员全部取得合法合规的检验机构上岗证,每年定期开展生物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三是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实验活动全程追溯系统(如样本来源、使用记录、废弃物处置链),实现责任到人。严禁随意倾倒实验废液,并倡导实验室配备废水预处理设施。
(三)加强饮用水监测。一是完善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并督促县水务集团公司x县自来水厂制定实施细则,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卫生监督,以确保水质符合指标要求。二是全流程水质监控,加强对水源地周边工业、农业、生活污水等污染源的排查力度,并建立预警机制,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采取处理措施。重点监测管网与末梢水质,增加老旧小区、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的抽检频次,防范二次污染。三是水质检测能力提升,定期对技术人员健康状况进行评估,依托县疾控中心配备的检测设备开展,定期水质检测。同时,制定环境污染事件公共健康应急预案,对突发污染事件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做好风险监测工作。
三、下一步措施
一是持续优化监管体系。我局将进一步会同环保等相关部门,对各产废医疗机构联合开展环保督导检查,同时,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确保监管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技术培训,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水质检测等技术培训,提升人员专业素养。三是进一步完善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各医疗机构开展预防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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