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幼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心得体会(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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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规定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强调了其公益性和普惠性的本质属性。这让我深刻认识到,每一个孩子,无论其家庭背景、经济状况、地域差异如何,都享有平等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权利。在日常教学中,我们要关注每一个孩子的个体差异,尊重他们的个性特点和发展需求,为他们提供公平的教育机会和资源。记得班上有个叫阳阳的小男孩,性格比较内向,刚入园时总是不敢主动与其他小朋友交流玩耍。了解到他的情况后,我在教学活动中经常鼓励他发言,给予他肯定和表扬;在区域活动中,特意引导其他小朋友邀请他一起参与游戏。慢慢地,阳阳变得开朗自信起来,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多。通过这件事,我更加明白,我们要用平等的爱去呵护每一个孩子,让他们在幼儿园里都能感受到尊重和关爱,健康快乐地成长。
“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是《学前教育法》对学前教育教学方法的明确要求。游戏是孩子们最喜爱的活动方式,也是他们学习和发展的重要途径。在游戏中,孩子们可以自由地探索、想象、创造,锻炼各种能力,培养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比如在建构游戏中,孩子们通过搭建积木,不仅可以提高手部精细动作和空间感知能力,还能学会与同伴合作交流,共同解决问题;在角色扮演游戏中,他们可以体验不同的社会角色,增强社会认知和语言表达能力。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游戏的教育价值,合理安排游戏时间和内容,为孩子们创设丰富多样、富有挑战性的游戏环境,让他们在游戏中尽情地释放天性,快乐地学习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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