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国资委2024年清廉国企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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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监督体系,强化清廉国企建设保障。一是加强内部监督。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程序,加强对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事项的监督。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充实审计人员力量,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对企业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工程项目等进行定期审计和专项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今年以来,各监管企业共开展内部审计项目xx个,发现问题xx个,提出审计建议xx条,已整改问题xx个,整改率达到xx%。二是强化外部监督。充分发挥国资委外派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运营和企业领导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监事会通过列席企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等重要会议,查阅企业财务账目、合同协议等资料,深入企业实地调研等方式,及时了解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今年以来,外派监事会共列席企业重要会议xx次,开展专项检查xx次,提交监督检查报告xx份,发现问题xx个,已督促企业整改问题xx个。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监督信息共享、问题线索移送、联合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三是拓宽监督渠道。加强企业民主监督,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等组织的作用,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畅通职工群众举报渠道,鼓励职工群众对企业领导人员和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加强对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督促企业及时公开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事项、财务状况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今年以来,共收到职工群众举报线索xx件,已核查处理xx件,对xx名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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