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人用人专项整治个人党性分析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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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准确把握税务系统选人用人的实践要求。税务部门是政治机关,肩负着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重要职责,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直接关系税收事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多次强调,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税务铁军,选人用人必须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实绩导向。结合县局工作实际,我深刻认识到,税务系统选人用人不仅要考察干部的税收业务能力,更要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在参与干部选拔、岗位调整等工作中,我始终坚持把政治忠诚放在首位,考察干部是否坚决贯彻落实党_税收决策部署,是否在减税降费、税收征管等重点工作中担当作为。例如,在去年税源管理部门干部调整中,优先选拔了在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中表现突出、群众认可的干部,树立了“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
三是自觉强化以党性原则指导选人用人的责任担当。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选人用人则是党性原则在干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作为党委委员、副局长,我深刻认识到,自身的党性修养直接影响对干部的识别、评价和使用。在工作中,我始终以党章党规为镜,对照“五个必须”“七个有之”,不断检视自身在选人用人中的党性立场。例如,在参与民主推荐时,坚持实事求是,不搞亲疏远近;在讨论干部任免时,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充分发表意见,坚决反对“一言堂”。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了“用好一个干部,激励一群人;用错一个干部,挫伤一片心”的责任意识,更加自觉地把党性原则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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