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法院领导干部党校培训党性分析材料
……(开头部分已省略977字)
二、对照党性标准深入剖析,清醒认识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一)理论学习存在“浅尝辄止”现象,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有待提升。一是学习深度不够。虽然参加了各类政治学习,但对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理解不透彻,存在“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问题。例如,在学习“全面依法治国”专题时,对“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与“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理解不深入,导致在工作中有时存在“就案办案”倾向,未能从政治高度审视案件影响。二是学用结合不紧。理论学习与法院工作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存在“两张皮”现象。例如,在处理涉众型矛盾纠纷时,未能充分运用_创新理论指导调解工作,导致化解效果不佳,甚至引发次生信访问题。三是政治敏锐性不强。对意识形态领域复杂性认识不足,在面对网络舆情或敏感案件时,政治判断力、危机应对能力有待加强。例如,在审理某起涉及群体性利益的案件时,未能及时预判舆情风险,导致网络出现不实言论传播,给法院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二)司法为民意识树得不够牢,群众工作能力存在短板。一是宗旨意识淡化。在办案过程中,有时存在“程序至上”思维,对群众合理诉求回应不够及时,对困难当事人帮扶力度不足。例如,在办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时,虽然依法判决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但未深入协调解决老人后续生活保障问题,导致案结事未了,老人生活仍面临困境。二是群众工作方法单一。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缺乏耐心细致的疏导技巧,有时简单依仗法律权威,未能真正做到“换位思考”。例如,在调解一起邻里纠纷时,因未充分倾听双方诉求,仅从法律条文出发进行劝解,导致当事人情绪对立加剧,调解工作陷入僵局。三是服务大局主动性不足。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等工作中,主动谋划不够,存在“等靠要”思想。例如,在推进“无讼村居”创建时,未能充分结合辖区实际创新工作机制,导致成效不够显著,村居矛盾纠纷发生率未能有效下降。
仅展示839字,全文共420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