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廉机关建设1234工作法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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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动两个协同,促使清廉机关建设深入开展
一是推动深度融合,常鸣清廉“警世钟”。将清廉机关建设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借助党组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民主(组织)生活会以及干部教育培训等契机,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定期组织研讨交流,警示党员干部敬畏纪律、坚守底线、不越红线。
二是推动制度完善,常筑清廉“防火墙”。坚持以规范为导向、以制度作保障,推行包含“通用清单、专项清单、创新清单、问题清单”的“四单管理制度”,引导各科室精准查找廉政风险点,持续细化防范举措。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制度、党员干部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工作督查制度等,聚焦管人、管财、管物、管事等关键岗位,抓住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点,适时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每月推送廉政教育宣传资料,切实筑牢思想防线,强化制度约束。
三、实施三项行动,助力清廉机关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夯实思想基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三会一课”制度,以微型讲座活动为平台,以“读原著、谈体会、增本领、促提升”交流活动为依托,不断加强学习教育,推动交流共享,引导党员干部在学习、思考、实践中坚定信仰、充实精神、稳固思想。
二是明确责任主体。局党组坚决扛起清廉机关建设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将清廉机关建设纳入日常监督和目标管理考核范畴,作为评价班子和评选“两优一先”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压实清廉机关建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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