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会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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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重破坏法治秩序。耕地保护是法律红线,《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对耕地用途管制、建设用地审批作出明确规定。但一些地方和干部法治意识淡薄,对违法建设行为视而不见、纵容包庇;一些群众法纪观念缺失,认为“法不责众”“占点地没关系”,甚至出现“跟风抢建”现象。这些问题暴露出部分干部群众法治思维缺失、规则意识淡薄,必须通过专项整治,在全社会树立“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鲜明导向,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三)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深刻影响乡村振兴大局。乡村振兴必须坚持规划先行、依法用地,但乱占耕地建房导致农村建设布局混乱、土地资源浪费,一些违法建筑挤占乡村道路、公共空间,甚至破坏生态环境。例如,某镇村民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建房,导致汛期行洪受阻;某村企业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养殖场,造成土壤污染。这些问题与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的要求背道而驰,必须通过专项整治,规范农村用地秩序,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突出工作重点,坚决打好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攻坚战
(一)全面摸清底数,建立问题台账。前期摸排显示,全县共发现乱占耕地建房问题xx宗,涉及耕地面积xx亩,其中住宅类xx宗、产业类xx宗、公共管理服务类xx宗。但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摸排数据可能存在遗漏,必须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全县所有行政村开展“拉网式”排查。要重点核查五类问题:一是2020年7月3日以后新增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二是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三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行为;四是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如以设施农业名义建“大棚房”);五是党员干部参与的违法建房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宗建立台账,明确位置、面积、用途、责任人等信息,实行“一宗一策”精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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