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暨审判数据会商调度会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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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大局展现新作为。围绕市委“产业强市、项目为王”战略,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审结涉企案件x件,标的额x亿元,帮助x家企业化解债务危机。建立“法院+工商联”联动机制,设立驻园区法官工作室x个,开展“法治体检”活动x场,惠及企业x家。在某重大破产重整案中,创新采用“预重整+重整”模式,引入战略投资x亿元,盘活土地x亩,保障职工权益x万元,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三)司法为民取得新成效。坚持“如我在诉”理念,推行“立审执一体化”改革,民商事案件自动履行率提升至x%。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网上立案率达x%,在线调解成功率x%,让群众打官司“只跑一次”甚至“一次不跑”。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x万元。在某赡养纠纷案中,法官三次上门调解,促成家庭和解,该案例被《人民法院报》头版报道,彰显了司法温度。
二、正视短板不足,增强破解民商事审判难题的紧迫感责任感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与上级要求、群众期待相比还有差距。
(一)审判质量仍需夯实。一是法律适用不统一。部分基层法院对同类案件裁判尺度把握不一,个别案件甚至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例如,某区法院对相邻权纠纷中“必要通行权”的认定标准与中院裁判规则存在偏差,导致当事人上诉后案件被发回重审。二是司法能力不足。部分法官对新类型案件、复杂商事纠纷驾驭能力不强,庭审驾驭、文书说理水平有待提升。在涉数字货币借贷、跨境股权争议等新领域案件中,部分法官因专业储备不足,出现事实认定偏差或法律论证缺位问题。三是审判监督弱化。院庭长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发挥不充分,发改案件分析讲评流于形式。个别法院对被发改案件仅作程序性通报,未深入剖析裁判理念、证据采信等深层次问题,导致“一审被发改、二审仍重复”的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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