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会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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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制建设扎实推进
机制是工作开展的保障,我们不断完善各项机制,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保驾护航。一是组织领导强化。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统战部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县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负责、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年累计召开专题会议12次,协调解决问题30余个。二是责任分工明确。制定《xx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将创建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链条。同时,建立了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考核评价严格。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加大考核权重。年底组织专门考核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宣传教育入脑入心
宣传教育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环节,我们多措并举,让民族团结的理念深入人心。一是阵地宣传常态化。充分利用县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乡村大舞台等阵地,通过开设专栏、播放公益广告、举办文艺演出等形式,广泛宣传_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全年在县融媒体中心开设专栏24期,播放公益广告1200余条次,举办文艺演出60余场。二是主题活动多样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民族团结一家亲”等主题活动,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活动等,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全年开展知识竞赛10场、演讲比赛8场、征文活动6次,参与群众达5万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民族团结意识。三是教育引导精准化。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精准化教育,在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课堂”活动,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在机关单位开展民族政策专题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水平;在企业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全年开展专题培训30余场,培训人员20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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