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人大副主任在调研县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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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最终要体现在市场主体的“用户体验”上。县法院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的理念,将司法为民宗旨贯穿执法办案全周期:在立案环节推行“涉企案件当场立、网上立、自助立”三立服务,在审判环节建立“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调解员”的专业审判团队,在执行环节创新“活封活扣+信用修复+执行和解”组合拳。特别是对涉企执行案件,既要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形成执行威慑,又要对暂时经营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慎用查封冻结措施,通过“放水养鱼”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让企业和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办事不用求人、办事依法依规、办事便捷高效、办事暖心舒心”的法治温度。
二、聚焦重点任务,全面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质效
(一)强化司法保护,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一是要严厉打击涉企犯罪。依法惩治侵犯企业财产权、知识产权以及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商业贿赂、串通投标、合同诈骗等犯罪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二是要强化产权保护。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审理涉企民事、行政案件,妥善处理企业破产、股权纠纷、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三是要加强执行工作。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同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采取“活封活扣”“信用修复”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执行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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