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纪委监督检查室主任在2025年办案安全工作座谈会剖析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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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案安全是检验政治担当的试金石。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被审查调查对象对抗组织调查的手段更趋隐蔽多样。2024年我们办理的县住建局原局长李某案件中,其通过暗语与家属串供、伪造证据,甚至在”走读式”谈话期间企图自伤自残。这些新情况新问题,要求我们必须以更高的政治站位看待安全工作,把维护办案安全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重要标准。
(三)办案安全是提升案件质量的保障线。安全与质量相辅相成,没有安全保障的案件质量如同沙滩建楼。2024年省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通报指出,我县某专案因安全预案流于形式、陪护人员履职不到位导致关键证据灭失,直接影响案件定性。这暴露出我们在安全防范与证据固定的协同性上存在短板。必须树牢”没有安全就没有质量”的理念,把安全措施转化为提升案件质量的实际成效。
二、清醒认识当前办案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
(一)思想认识存在”温差”。个别同志还存在”重办案轻安全”的错误倾向,有的认为安全是安全员的事,与办案人员无关;有的把安全预案当作”一纸空文”,风险评估流于形式;更有甚者认为严格安全措施会影响办案效率。2024年我们暗访发现,某专案组在”走读式”谈话前未按规定进行健康体检,谈话对象隐瞒高血压病史,幸亏陪护人员及时发现异常。这反映出部分干部政治敏锐性不强,没有把安全上升到政治高度来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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