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区行政执法“宽松软”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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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成绩的背后,短板和弱项依然存在。尤其是在行政执法领域,“宽松软”的问题并非个案,而是具有一定普遍性的沉疴顽疾,已经成为制约我区治理能力现代化、影响营商环境优化、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障碍。根据区司法局在8月1日会议上的通报,以及我们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的问题线索来看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思想根基“宽”而不实,导致日常监管“走过场”。有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政治站位不高,对执法的严肃性认识不足,错误地将严格执法与服务发展对立起来,认为“管得太严会影响企业发展”,奉行“无事不扰”就是“放任自流”。具体表现为,不按年度稽查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检查,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检查;现场执法“蜻蜓点水”“走马观花”,满足于“看了、转了、问了”,对深层次问题视而不见;甚至对一些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简单的口头警告代替正式的执法程序,使得监管形同虚设。这种“宽”的背后,是责任心的缺失,是担当精神的滑坡,更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漠视。
二是执法尺度“松”而失范,导致执法办案“没规矩”。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果执法尺度忽紧忽松,标准因人而异、因事而异,法律就会变成可以随意揉捏的“橡皮泥”。当前,“人情执法”“关系执法”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有的执法人员在面对熟人、朋友或者有特殊背景的企业时,就“网开一面”,滥用行政裁量权,该重罚的轻罚,该没收的“下不为例”。有的执法程序不规范,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告知,执法文书制作粗糙,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后续的行政复议败诉和行政诉讼败诉埋下了巨大隐患。更有甚者,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注重教育引导和帮助企业整改,把执法简单化为收费,严重背离了行政执法的初衷。这种“松”,破坏的是法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损害的是社会公平正义,侵蚀的是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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